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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自小客車肇事 警方當場逮捕駕駛送辦

張永漢 2025/10/18 79

 【張永漢/高雄報導】高雄市湖內分局茄萣分駐所於114年10月16日17時56分接獲報案,稱茄萣區濱海路二段61之1號前發生交通事故,員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理。
 
     經調查該起事故為38歲李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上址時,疑因酒後駕駛不慎與騎乘腳踏車39歲彭男及37歲劉女發生碰撞。事故造成2名腳踏車駕駛頭部、手部及腳部擦挫傷,送往路竹秀傳醫院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員警對自小客車駕駛實施酒測,測得酒精濃度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初判為酒後駕車肇事,警方當場逮捕駕駛李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湖內分局114年1月1日迄今取締酒駕計409件,將持續規劃取締酒駕勤務,並落實執法。湖內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強化酒駕取締勤務,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