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尚義/臺南報導】很多人出國會買維生素,保健食品, 特色藥膏,甚至回國後做網路代購轉賣補貼旅費。
但是許多人不知道,有些在國外是保健品,在臺灣其實被認定為「藥品」!
如果沒有藥商資格卻販售藥品
可能違反《藥事法》
最高可處 200萬元罰鍰 💸
嚴重者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常見誤踩地雷的產品包括:
⚠️ 褪黑激素
⚠️ 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
⚠️ 高劑量維生素C
⚠️ 鼻舒膏、草本鎮痛貼等產品
以上在臺灣 都可能列為藥品管理。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李翠鳳局長提醒:若有身體不適,應透過 醫師或藥師專業諮詢,
不要隨意購買來源不明的國外藥品。
以及網路賣家上架商品前
一定要先確認產品屬性,
避免因一時不注意而觸法。
守護健康,也守護自己的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