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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泰武鄉公帑興建耶穌像惹議 鄉民莊臣質疑違反政教分離、言論自由遭侵害

黃鎔菲 2026/06/14 610

【記者黃鎔菲/屏東報導】屏東縣泰武鄉公所於已完成修建的入口文化意象廣場,再耗資逾新台幣2,200萬元拆除重建約5公尺高「耶穌像」,引發地方爭議。鄉民莊臣指出,此案涉及公有土地、公帑支出及特定宗教象徵設置,恐有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宗教自由及政教分離原則之虞,更形容此案是「台灣光復以來首例」,使泰武鄉淪為「法外之地」。

莊臣表示,針對耶穌像興建案,自己歷經半年多時間,先後三次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向相關單位申請資訊公開,均遭拒絕,對於工程決策過程、經費來源及法令依據始終未能獲得完整說明。

此外,莊臣指出,6月13日活動當天,自己於距離會場約50公尺處懸掛表達政治主張的白布條,卻遭連續兩次拆除,認為已明顯侵害《憲法》第11條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他並質疑,拆除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亦有待相關單位說明。

莊臣進一步表示,當日下午3時50分,他前往公開活動現場時,竟遭屏東縣長周春米警衛、內埔警分局長及多名警員共7人阻止進入會場,並遭圍堵及盤問長達約半小時。

他指出,期間曾以不同方式多次詢問警員拒絕其入場的法律依據,但均未獲明確回應,直到縣長離開後,現場管制才告鬆綁。

莊臣強調,整個過程涉及限制人民行動自由、盤查合法性及集會場所出入權等問題,現場亦有警方錄影資料可供查證。他認為,公所為避免外界對「違反政教分離及圖利特定宗教」的質疑,竟以拆除政治言論布條及動用警力限制其行動的方式處理爭議,已對其憲法權利造成侵害。

莊臣提出本案主要爭點包括:

  1. 設置地點屬公有土地及公共場域。
  2. 工程經費來自公帑,金額逾2,200萬元。
  3. 涉及獨厚特定宗教象徵之疑慮。
  4. 三次申請資訊公開均遭拒絕。
  5. 可能形成對其他宗教信仰者的無形壓迫。
  6. 已就相關人員是否涉及圖利等法律責任提出告發。
  7. 6月13日現場仍舉辦宗教性活動。
  8. 距離會場50公尺外的政治主張白布條遭拆除。
  9. 遭警方圍堵約半小時並限制進入公開活動現場。
  10. 涉及《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及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問題。

對於上述指控,相關事實及是否涉及違反政教分離原則、資訊公開、言論自由及警察職權行使等爭議,仍有待屏東縣政府、泰武鄉公所及相關主管機關進一步說明與釐清。(圖/鄉民莊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