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高雄市鳳山區一處社區2日上午發生疑似竊電事件,一名住戶發現少年將微型電動二輪車連接社區公共電源使用,因先前曾多次勸阻未果,遂將現場情形錄影並向管理室反映,相關影片也被上傳至社群平台,引發網友關注,住戶隨後前往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提出告發。
警方受理後立即展開調查,查出使用公共電源者為葉姓少年(17歲),少年係將微型電動二輪車電池插頭連接大樓公共插座使用。警方並聯繫社區管理室及管委會主委釐清,社區方面了解事情始末後已對少年予以勸誡,並表示不予追究,惟警方仍依相關程序調查釐清,全案依法辦理。
沒想到警方進一步檢視住戶提供的影片時,又發現「案外案」!葉姓少年所使用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竟懸掛他車號牌,警方經查證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第1項第3款「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規定製單舉發,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鳳山分局呼籲,社區公共電源屬全體住戶共同使用,民眾切勿未經同意擅自接用,以免衍生法律責任;微型電動二輪車亦應依規定使用合法牌照,切勿借用、冒用或懸掛他車牌照。青少年騎乘車輛時更應遵守相關交通法令,莫因一時方便而觸法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