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正宗/台北報導】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因執行國道交通秩序安全維護、違反交通管理事件之稽查取締及偵處違法案件等各項交通、治安維護之勤(業)務指揮、督導、協調聯絡等事宜,均有賴運用各式車輛,始能順利遂行任務,特別遵照警政署警察執法設備及效能提升方案--充實警用車輛方案,完成113年高性能巡邏車34輛(每輛200萬元計6,800萬元)採購,並於今(18)日上午在該局局本部完成交車驗收程序。
據資料顯示,該批巡邏車除擁有與市售版相同的優異性能表現及全般警用裝備一應具全外,尚具備歐洲原廠警用車規格的車身強化結構,並使用高效複合動力科技,有效降低油耗同時提升絕佳操控性與轉向精準度,不僅兼顧該局員警執勤需求及效能,更大幅提高員警的執勤安全係數。
局長廖美鈴在該批巡邏車合格驗收後,特別期勉員警應秉持「保養重於維修、維修重於購置」的正確觀念,才能延長警用裝備使用年限、讓裝備常保最佳狀態,進而提升執法安全性及機動性,在民眾最需要警察時能安全、迅速到場,妥適運用專業職能為其排除困難,期在達至國道全線交通順暢安全之際,同時展現本局優質警察形象。